2025-02-26 13:56:00 牡丹江人事考试网 //mudanjiang.huatu.com/ 文章来源:黑龙江华图教育
【导读】牡丹江人事考试网提供以下信息:2026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下列行政行为属于授益行政行为的是,更多资讯请关注黑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hljhtjy),牡丹江市培训咨询电话:0453-6272877。【添加微信客服】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 的单方行为。按具体行政行为与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关系,可分为授益的和负担的具体行政行为。授益行 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行政相对人设定权益或者免除义务的行政行为。负担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实施 的对相对人予以不利益或侵犯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又称不利行政行为或损益行政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政行为属于授益行政行为的是:
(1)颁发营业执照
(2)强制拆除房屋
(3)责令企业停产整顿
(4)减少企业应缴纳的税款
A.(1)(3) B.(1)(4) C.(2)(3) D.(2)(4)
【答案】B 【解析】 第一步,看提问方式,本题属于选是题。 第二步,多定义,考查“授益行政行为”,其关键信息为: 行政主体为行政相对人设定权益或者免除义务。 第三步,辨析选项。 (1):“颁发营业执照”是行政机关为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授予其从事某种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格, 为申请人设定了权益,符合关键信息“行政主体为行政相对人设定权益或者免除义务”,属于授益行政 行为。 (2):“强制拆除房屋”是行政机关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建筑进行的强制措施,显然对当事人是不利 的,不符合关键信息“行政主体为行政相对人设定权益或者免除义务”,不属于授益行政行为。 (3):“责令企业停产整顿”是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规定的企业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限 制了其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关键信息“行政主体为行政相对人设定权益或者免除义务”,不属于授益 行政行为。 (4):“减少企业应缴纳的税款”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的税收优惠,是为企业免除 部分义务的行政行为,符合关键信息“行政主体为行政相对人设定权益或者免除义务”,属于授益行政 行为。 综上,属于授益行政行为的是(1)和(4)。因此,选择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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